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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协商学院以湖南为例,深度解读行业协会发展的“五大问题”

以湖南为例,深度解读行业协会发展的“五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2 / 07 / 27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轨,国家和市场的二元社会结构出现,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成了二元社会结构向三元的转变,造就了行业协会的发展空间。

政府出于职能转变和行业管理的需要开始通过分解和剥离行业主管部门,自上而下地培育行业协会。

然而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状况如何,存在着哪些问题与不足,如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是值得关注和探讨的。

一、目前行业协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湖南行业协会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但由于政府色彩浓厚,独立性较差,法律不健全,管理体制落后等原因,行业协会的发展仍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就湖南而言,存在以下问题:

1、领导观念不到位

湖南这几年的发展主要靠的是政府推动,而温州等地主要是“老百姓经济”。湖南需要进一步激活民间创业冲动,行业协会是一个重要载体。

与上海、深圳、大连、温州等行业协会发达地区相比,湖南政府部门一些领导对行业协会的认识、观念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定位不准。一些政府官员虽然也在报告、讲话中提到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但在潜意识里或把行业协会作为帮助政府“管理”企业的机构,片面强调“协助”、“助手”作用,而对“代表”、“维权”功能不愿多谈;或从目前行业协会力量较弱的情况得出“发挥不了多大作用,还得靠政府”的结论。

这里要解决的认识问题是:

不能把行业协会直接、单纯地理解成是“政府的助手”,而应首先把它理解成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利益的代言人和行业自律性组织。

行业协会只要起到代表功能、自律功能和纽带功能,实际上就起到了帮助政府维护市场秩序、激活微观经济主体、摆脱微观经济管理事务的作用。如果缺少代表、自律、维权这些相对独立的功能作用作“中介”,就等于是维持原来由政府直接管理微观经济的旧格局。

观念决定行动。由于观念上存在误区,所以,行动上表现为对推动行业协会发展的专题研究少,出台推动的政策少,解决行业协会发展中的矛盾办法少。

与其他省市相比,湖南在舆论氛围、资金扶持、职能转移、行业协会实力增强及数量增长等方面都相对滞后。

2、政策法规不健全

为了推动地区行业协会的发展,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浙江省温州市也发布了《温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宁波、台州等地也都相继出台了推动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专门意见。作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配套法律规章。

上述“办法”、“条例”一方面细化了行业协会成立登记、变更和注销登记、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性条款,另一方面增加了会员、组织机构、职能、经费和财务管理等发展性条款。这些条款为行业协会充分、有效地发挥中介组织功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湖南有关部门关于行业协会发展的立法建议及准备工作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但至今尚未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和规章,从而也影响到行业协会的发展。

3、政府部门不放权

从上海、深圳等地的经验看,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艰巨的工作。即便有了相关条例出台,把条文规定的职能真正转移给行业协会,仍有一个磨合的过程。

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和行政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很难将行业统计、资质审核、成果鉴定、推荐名优产品、组织职业培训等权力放手交给行业协会。

目前湖南有的部门为了不把权力交出去,在其过去管理的系统内成立了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由行政领导兼任,美其名日“职能交给行业协会了”,其实还直接控制在政府官员手中。

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条例来明确政府职能转移的方式、途径、日程及相关事务的衔接程序,政府职能转移完全靠各系统、各委办局的“自觉性”,从而大大延缓了这项工作的进程。

4、行业协会实力不够强

政府部门一些权限没有转移给行业协会的另一个“合理性”解释是:政府部门对行业协会的实力不放心。

制约行业协会实力的主要因素:

一是自我发展能力弱。表现为:行业协会内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经费来源主要是有限的会费,且收缴困难,办公设施简陋;

二是无力为会员提供有效服务。受职能不到位、经费和人员结构的制约,一些行业协会为会员服务的面窄,自律、协调功能难以发挥,甚至出现活动萎缩的趋势,在行业中没有多少影响力;

三是行业代表性不强。在一些有数千家企业的行业中,参加行业协会的仅寥寥百余家,而且多是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外资、民营企业很少;

四是布局不合理。湖南现有行业协会大多分布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产业领域的行业协会还比较少。

5、改制企业不习惯

目前湖南相当一批企业是从原国有、集体企业转制而来,至今习惯于有事找政府,自己组织起来、依靠行业自身力量的意识淡薄。

由于改制时间还不长,业内同行都“服气”的“龙头老大”很少;仅有的“老大”、“老二”类企业又大多受到政府的呵护关照,无需也无意“抛头露面”干“花钱、吃力不讨好”的沟通维权事务。

再加上政府职能下放给行业协会不够,行业协会自身代表功能发挥受到影响,这就更加促使不少改制企业的领导人宁愿把精力放在与政府官员的频繁接触上。一些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反映:“目前行业协会的社会公认度很低。和外商外资企业打交道能得到对方的尊重,和内资同行企业打交道反而更难”。